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作废公告_印章_证照_长清区
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作废公告
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经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3日作出(2025)鲁0113清申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了清算组。
现清算组作出声明: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等)自2025年6月13日长清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
自2025年6月13日,所有使用上述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且无法律效力,因上述作废证照和印章产生的一切事宜与清算组无关。因使用该证照、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由此造成的损失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公 开 人: 济南永成环保设备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